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 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 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 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勇、徐军、吕巍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页为关于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孙勇 独立董事:徐军 独立董事:吕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