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关于“15市北债”公司债券的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59
债券代码:136104 债券简称:15市北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市北债”公司债券的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15 市北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20 回售简称:市北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百元面值。以金额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即
以 100 元的回售价格计算的每手债券金额),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已公告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15 市北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 3088 弄 2 号 1008 室
联系人:姚挺
电话:021-66528130
传真:021-56770134
2、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座 11 层
联系人:吴沁馨
电话:021-50293681
传真:021-50293577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市北债”公司债券的回售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