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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2-00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
                 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参股公
        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垠祥置业”)按股权比例向其三
        方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合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向公司提供借款
        人民币 13,846.16 万元,向中垠(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垠投资”)提供借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提供借款人民币 6,153.84 万元。
     垠祥置业按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借款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关于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详见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概述:

    垠祥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000 万元,其中中垠投资

出资人民币 3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公司出资人民币 22,846.164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34.6154%;市北集团出资人民币 10,153.836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15.3846%。垠祥置业主要负责开发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 06-04 地块

的“莫里斯花源水岸名邸项目”,该项目住宅部分销售已基本售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垠祥置业按股权比例向其三方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

合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13,846.16 万元,向中垠

投资提供借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市北集团提供借款人民币 6,153.84 万元。
    本次借款期限为 1.5 年,从资金汇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日起生效。本次
                                      1
借款为年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即 4.75%,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总经理张羽祥为垠祥置业法定代表人,本次垠祥置业向公司提供

股东同比例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垠祥置业向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垠祥置业向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总经理张羽祥为垠祥置业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垠祥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G38X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羽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4 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 1661 弄 8 号 501 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保洁服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垠祥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主要负责开发位于上海市
嘉定区徐行镇 06-04 地块的“莫里斯花源水岸名邸项目”,该项目住宅部分销售
已基本清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垠祥置业资产总额人民币 106,094.69 万元,净

                                    2
资产人民币 63,102.83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32,904.39 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 225.8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垠祥置业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13,846.16 万元。
    2、借款用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5 年,即从资金汇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日起
生效。
    4、借款利率和利息:借款为年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即 4.75%,在借款期
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垠祥置业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其三方股东提供同
比例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羽祥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 6 名董事一致同
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垠祥置业有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的前提下,按股权比
例向其三方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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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三方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协
议》,对原借款协议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原借款协议顺延三年,协议期满,
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限。本次借款展
期的借款额度不变,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借款采用固定利率,新增借款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原
协议项下余额借款利率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LPR 上浮 50bp 确定,借款期限内
利率不变。
    2、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
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
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市北集团委托市北物业实施对市北园区的公
共设施、设备,及其所属楼宇的维修改造项目。协议所涉项目预算价格合计为
人民币 4,802,561 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市北集团指定审计单位的审计价格为结
算价格。
    3、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欣云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孙公
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1,500 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
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一年,以实际发
生额为准,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为自动延期一个
合同期限。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

                                    4
变。
    4、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能湾”)与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园区总工会”)
签订《2021 年长三角大数据行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合作协议》,园区总工会
委托聚能湾提供相应的活动服务支撑,包括策划咨询、文案与传播、设计、招
募等服务。协议所涉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636,536.00 元。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
前认可意见;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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