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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6-1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
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
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市北高新集
团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框
架合同》,是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
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
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
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叶建芳、杨力、何万篷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