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7 股票简称:上实联合 编号:临2004-09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暨 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4年4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九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法 定人数的规定,吕明方董事、许建育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1、《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税后利润总额 96,813,483.84元(已经审计),提取法定 公积金10%计9,681,348.38元,提取公益金5%计4,840,674.19 元,扣除2002年度现 金红利分配36,781,482.1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224,890,488.39元,2003年度 可分配利润合计为 270,400,467.54元。 建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306,512,351股为 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共计91,953,.705.30 元,剩余合计178,4 46,762.24元结转下一年度。 以上预案将提交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6、审议通过《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根据与本公司2003年度负责审计的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协商 ,同意支付母公司审计费用三十万元人民币。 7、审议《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总经理 处理续聘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年会的议案》,决定于2004年5月25日上午9时召开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 。 二、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有关事宜公告 1、会议议程 (1)审议《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资料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com.cn登载。 2、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为2004年5月25日上午9时,会议地点登记后告知。 3、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按照下述“4、股东登记”要求登记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 委托的代理人; (3)其他有关人员。 4、股东登记 股东登记日为2004年5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3时,登记地点为:上 海市桃江路8号宝轻大厦底楼。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爱群、杨柳,联系电话:64331098转48、45分机,传真:6433753 3。 6、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 及上海市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 《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严格依法召 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接受股东以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截止日为 5月15日,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为上海市桃江路8号宝轻大厦5楼(邮编:200031) ,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截止日为5月15日,传真号码为:64337533,公司不接受 股东以电话方式登记; (4)个人股东登记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以备查验,传真及信函 方式登记时需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帐号,联 系方式;本人授权他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还需写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 证号码,联系方式; (5)法人股东登记信函或传真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帐号和代表出席人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及邮政编 码; (6)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7)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表格一: 股东登记表 表格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并行使表决权。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