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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联合:关于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2004-10-12  

						股票简称:上实联合        股票代码:600607          公告编号:2004-18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0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实业联
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4]1443号),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之规定,本公司就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公
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4]1443号),同意本公司的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纺织发展总公司、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C I T Y N O T E H O L 
D I N G S L T D.、香港联沪毛纺织厂有限公司将其在本公司分别持有的22.34
%、9.03%、2.79%、19.26%、3.21%的股份转让给 S h a n g h a i I n d u s 
t r i a l Y K B L i m i t e d,同意上述各方于2003年5月21日签订的股份转
让协议。转股后,本公司的股本总额仍为30651.235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注册资本为30651.2351万元。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境外法人股为17358.0341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6.63%;国内社会公众股为13293.201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3
.37%。
    根据规定,上述股权转让还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03年5月22日、2003年8月8日、2004年
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了有关
上述股权转让的《收购报告书摘要》、《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董事会报告
书》、《收购报告书》及《关于国有股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
事会承诺将继续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