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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 2021-031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 大众 01
          163450                           20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大众大厦 21 楼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除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
女士对《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摘要》。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大众
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
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
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张静女士、赵思渊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文详见公
告临 2021-033)。
    同意:7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