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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 2021-042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 大众 01
           163450                       20 大众 01
           188742                       21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企管: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众汽服: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10次,合计金额26,871,302.10
    元;未有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 年 10 月,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大众汽服向公司下属二级、三级子公司及控股相关联各公司(以下简称“客户群”)
提供车辆采购服务、车辆上牌平台服务、供应商零配件采购平台服务、车辆维修保
养纳管平台服务、车辆年检纳管平台服务、车辆拍卖平台服务。合作期限为 1 年,
合作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税)。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鉴于:大众汽服是大众企管的控股子公司,大众企管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兼任大众企管董事;本公司董事赵思渊女士兼任大众企管董
事长;本公司董事梁嘉玮先生兼任大众企管董事。本公司监事长袁丽敏女士兼任大
众企管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合计
26,871,302.10元;未有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本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大众汽服是大众企管的控股子公司,大众企管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大众企管
名称: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 7 号 3 幢 1 层 S 区 182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 1515 号 1502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9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3 月 10 日
主营业务: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
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室内装潢,经营
出租汽车业务,销售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20 年度
                     总资产                      2,448,311,928.06
                 所有者权益                        714,964,389.25
                   营业收入                         24,373,901.54
                     净利润                         22,472,897.89
    大众企管最近三年已逐步形成了以汽服产业及投资为主的经营格局。
    关联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2、大众汽服
名称: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登记注册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住 所:上海市汶水路 45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30 日
主营业务:汽车(含小轿车),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汽车维护(涉及许可
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配件,车辆设备租赁(除专项审批外),提供劳务,汽
车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除专项审批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20 年度
                     总资产                        46,337,443.47
                 所有者权益                         15,381,560.03
                   营业收入                          4,036,092.82
                     净利润                           -679,489.34
    大众汽服最近三年已逐步形成了以汽车服务产业为主的经营格局。
    关联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购买资产、接受劳务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公司采购合作产品根据市场定价。大众汽服有权根据市场、原材料成本变
化等原因调整供货价格。供货价格需要调整时,大众汽服应提前通知客户群。
    本次关联交易买卖双方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程序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本公司和大众汽服
2、合同标的: 车辆采购服务、车辆上牌平台服务、供应商零配件采购平台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纳管平台服务、车辆年检纳管平台服务、车辆拍卖平台服务。
3、交易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税)
4、支付方式:现金

5、合作期限:1 年,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
6、标的资产的交付:本协议系客户群为统一采购之目的而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客户群订货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结算应由发出订单的客户群与大众汽
服确认为准。除非订单的内容与本协议有重大不符,客户群发出的并经大众汽服确
认的每一份订单均构成独立有效的合同,客户群和大众汽服根据订单内容确定其各
自权利和义务。
7、质量异议:客户群如怀疑大众汽服的合作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产品有质量问
题,应立即通知大众汽服,并将产品封存交由大众汽服处理,客户群无权擅自处理,
大众汽服应在五(5)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群回复。客户群擅自处理产品的,由客
户群承担责任。
8、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争议解决方式:涉及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违约的任何争议,各方同意
首先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若争议在产生后三十(30)日内无法达成一致,则各
方同意,应将争议提交给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其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上海进
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具有约束力。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为仲裁
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五、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公司主要产业涵盖综合交通业,本次交易涉及车辆采购服务、车辆上牌平台
服务、供应商零配件采购平台服务、车辆维修保养纳管平台服务、车辆年检纳管
平台服务、车辆拍卖平台服务,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
利益,对公司经营无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
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卓福民
先生、姜国芳先生、曹永勤女士出具了事前认可的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1)本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采购合作产品根据市
  场定价,并根据市场、原材料成本变化等原因调整供货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
  (2)上述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3)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上
  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
  (4)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提交了相关交易文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方案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
  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本公司受让关联人转让股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