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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2021-12-09  

                        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 2021-050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20 大众 01
          188742                       21 大众 01
          188985                       21 大众 02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澹资产: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澹基金:金澹资产添利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金澹资产添利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金澹资产添利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
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标的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2021年8月,本公司和金澹资产共同签署《基金合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
币6100万元认购金澹基金份额。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大众交
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为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升经营业绩,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追加认购金澹基
金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
次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T 区 156 室(上海富盛经济
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徐剑超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5831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26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24,560,103.71

净资产                                                         16,521,407.84

营业收入                                                       30,201,812.11

净利润                                                         11,004,273.89


      2、基金托管人
        企业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第 30 层第 3002 室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杰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金澹资产添利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
    4、     基金封闭期:无
    5、     存续期限:20年
    合同到期前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展期,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6、     基金托管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基金外包事项:本基金行政服务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包业
            务登记编码:A00021)


       四、私募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
    金澹资产添利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将基金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加以集合运用,对资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和运用,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3、投资范围:
    投资于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新股申购)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股
票、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沪深交易所发行
交易的优先股、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交易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银行间
市场发行及交易的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含非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债券逆回购、沪深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
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融资融券交易、转融
通证券出借交易(即本基金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
司)、沪深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权及期货、证券交易所权证、上海黄金交
易所上市的合约品种、仅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银行及其子公司为交易对手的证
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仅包括收益互换及场外期权)、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
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且由托管机构托管的私
募基金等投资种类。
    4、投资限制: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操作。委托财产的
运用应遵循如下规定:
    (1)、本基金申购新股,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的总资产,申报的数量不超过
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3)、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 200%;
    (4)、按成本计,投资于新三板股票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投资决策
    金澹资产是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根据基金合
同约定独立作出投资决策,并下达投资指令,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6、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率为 0.3%/年原则收取。
    计算方法如下:
    A=E×C÷N
    A: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C:年管理费率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N:当年天数
    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2)托管费率为 0.015%/年原则收取,每个运作年度产品存续不足一年的,
按一年收取。
    计算方法如下:
    H=E×R÷N
    H: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R:年托管费率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总值
    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托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3)行政服务费率为 0.015%/年原则收取,每个运作年度产品存续不足一年
的,按一年收取。
    计算方法如下:
    H=E×R÷N
    H:每日应计提的行政服务费
    R:年行政服务费率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总值
    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行政服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行政服务机构。
    7、争议的解决: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
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金
融仲裁院,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
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另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
负担。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
增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在降低市场风险的同时追求整体收益的提升。

    2、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对公司经营无不良
影响。


    六、本次基金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2、鉴于客观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金澹基金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
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金澹基金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参与
金澹基金的日常管理。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9 日


报备文件
《金澹资产添利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