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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奇制药: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9-28  

						证券代码:600613/900904 证券简称:神奇制药/神奇 B 股 公告编号:2016-048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九江路 555 号王宝和大酒店 6 楼多功能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7,419,35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77,419,358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0.67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0.6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冯斌先生主持召开。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张涛涛先生、董事张芝庭先生和独立董
   事陈劲先生、王强先生与段竞晖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823,113      100.00          0       0.00          0       0.00

       B股
普通股合计:     4,823,113   100.00       0   0.0000         0    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福宁、陈松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及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