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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奇制药: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6-12-01  

						证券代码:A 股 600613       股票简称:A 股 神奇制药          编号:临 2016-062
          B 股 900904                 B 股 神奇 B 股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以
及相关人员增持股份事项的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38 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6 年 11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柏强)和第五大股东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柏康强)在未来 6 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7675 万股和
3653 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37%和 6.84%。前述股东为公司控股
股东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奇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同时,公司还
披露公告称,张沛、张娅、张岩三人分别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4.87%、4.87%和
0.24%。该三人为兄妹关系,且为神奇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张芝庭、文邦英的侄儿和侄
女;其中,张沛目前为公司董事。
    经事后审核,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事项:
    一、根据上述公告,新柏强和柏康强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 21.21%,张沛、张娅、
张岩合计拟增持股份 9.98%。但根据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公告,此次拟减
持股份的股东新柏强和柏康强,其实际控制人分别为此次拟增持股份的张沛、张娅。
请公司补充披露:(1)新柏强和柏康强减持股份,但同时其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原因。(2)张沛、张娅、张岩拟通过大宗交易增持的股份,是否为新柏强和柏康强
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如是,说明该交易安排的主要目的。
    二、根据 2013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沛、张娅是公司
第四大股东神奇星岛的实际控制人张之君、何丽君的儿女,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芝
庭、文邦英的侄儿和侄女,相关各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而公司 2016 年 11 月 29 日
披露的公告称,张沛、张娅、张岩三人系兄妹关系,但不是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三人
与张芝庭、文邦英及神奇投资不是一致行动人关系。请公司向相关主体核实并解释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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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披露前后不一致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说明目前对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判
断是否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请公司结合此次相关主体的减持和增持计划,补充说明该事项是否会对公司
目前控制权及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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