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董事会候选人提名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因换届改选,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二十五次(临时)会议,提名张涛涛先生、张芝庭先生、张沛先生、 冯斌先生、吴涛女士、徐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 名陈劲先生、王强先生、段竞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经核查,未发现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同意董事会的候选人提名。 独立董事: 陈 劲 王 强 段竞晖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