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12-26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山东神奇向神奇投资借款展
期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山东神奇向神奇投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本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孙公司山东神奇向控股股东神奇投资办理
借款展期是用于山东神奇控股子公司滨州神奇大药房有限公司在山东滨州市区域
医药零售连锁门店的收购改造,有利于山东神奇经营业绩改善和提升。同时借款利
息为 6.525%,与神奇投资对外融资成本一致。此次借款展期是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
发展的实际行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以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认可并同意山东神奇向神奇投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二、《关于为神奇药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本议案,一致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神奇
药业有限公司,公司为神奇药业提供担保期间,能够对神奇药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
使用进行控制,上述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沙文项目建设及
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项目运营及盈利能力。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神奇药业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担保的事宜。
独立董事:
陈劲 王强 段竞晖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