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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起科技:关于公司大股东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续冻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44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续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5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起科技”或“公司”)
 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415-04
 号)、东阳市公安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东公经冻财字[2019]10097号),
 获知公司大股东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续冻,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冻结情况
     2017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39),鼎立控股持有的鹏起科技200,276,020股股份被司
 法冻结,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200,274,000
 股股份已质押)。冻结期2年,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4月27日止。
     二、股份续冻情况
     因上述冻结即将到期,且鼎立控股非法吸储案件尚未审结,2019年4月15日,
 东阳市公安局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东公经冻财字
 [2019]10097号),请求继续冻结鼎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续冻股数:200,276,020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200,274,000股股份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11.43%;
 冻结时间: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7日。
     截止目前,鼎立控股持有鹏起科技的全部股份均被冻结。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