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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31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 联华   ST 联华 B   编号:2012-057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和邮寄两种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

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

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公告”【2012-058】。


                                    1
    为缓解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短缺的现状,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

华夏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0 日与本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

协议约定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 4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

款利息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该借款到

期时本息一次性归还。

    公司独立董事陈明夏、齐大宏、茅宁、李心丹事前对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认可,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上述关联交易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条款

体现了公允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

侵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3、上述关联交易保障了公司日

常经营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三、备查文件

    1、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2-058】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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