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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华: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通知传真的公告2013-07-16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 联华   *ST 联华 B   编号:临 2013-054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通知传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7 月 15 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落款为赵志强和甘肃华

夏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传真,收到传真后,我公司立即联系甘肃华夏投

资有限公司确认,但根据公告地址及联系电话均联系不上。请甘肃华夏投资有限

公司见本公告后尽快告知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便于及时联系。

    现将《通知》的传真全文公告如下:

    “本人赵志强,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省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本人受让江苏省建持有的江苏省建

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75%股权。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合

纤”或“上市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实

际控制人变化的变更公告》,公告第三条特别提示,在上述收购完成后,本人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更名为“甘

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投资”),华夏投资现持有联华合纤

17,918,11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72%。

    2013 年 6 月 25 日,联华合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罢免了华夏投资推荐的董

事孔令泉、李金岗及监事李金琛,造成了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董事会中不占有

任何席位的局面。

    本人虽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但无法控制联华合纤,且不在联
华合纤董事会及监事会中占据任何席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84

条的规定,本人已不是联华合纤的实际控制人;另根据《公司法》217 条及《上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8.1 条的规定,华夏投资已不是联华合纤的控股股东。”



    以上内容为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通知》传真的全文,公司董事会尚在与

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赵志强先生联系确认之中。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