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3-07-26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风坤
通讯地址:山东省无棣县新区广电大厦1楼西厅
股份变动性质:间接方式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七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上
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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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6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7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7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情况 ........................... 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8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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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高风坤
上市公司/联华合纤 指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投资 指 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权转让 指 赵志强将持有的华夏投资 75%股权转让给高风坤
《股权转让协议》 指 高风坤与赵志强就受让华夏投资 75%股权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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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高风坤,男,汉族,1976 年 5 月生,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山东省无棣
县新区广电大厦 1 楼西厅。
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最近五年任职经历:
任职时间 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主营 任职单位注册 持股 职务
业务 地 比例
2009.12— 无棣汇泰化 饲料级磷酸氢 山东省无棣县 0 执行董
2011.9 工有限公司 钙、磷酸铵、高 高田 事
氮复合肥等
2011.10 至 山东汇泰创 创业投资业务 山东省滨州市 0 监事
业投资有限 及其咨询、管
今 公司 理、顾问等 北海新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风坤没有控制的核心企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拥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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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考虑,看中联华合纤的投资价值,通过受让华夏投
资 75%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联华合纤股份。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联华合纤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夏投资 75%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
间接持有上海联华 17,918,11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7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赵志强
受让方:高风坤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
赵志强将其持有华夏投资 75%股权转让给高风坤。
(三)转让价格和付款安排
赵志强将其持有华夏投资 75%股权转让给高风坤,转让价格为 7500 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十日内支付。
(四)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
2013 年 7 月 23 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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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人承继华夏投资及赵志强、张萍夫妇对联华合纤赠送相关资产的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签署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
股权转让方不存在附加的任何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赵志强
没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赵志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来源的声明
自筹资金。
二、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转账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不适用。
二、资产重组计划
不适用。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计划
不适用。
四、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不适用。
五、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
不适用。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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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适用。
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不适用。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不适用。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不适用。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赵志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情况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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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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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高风坤(签字):
签署日期:201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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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ST 联华 *ST 联华 B 股票代码 600617、9009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高风坤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省无棣县新区广电大厦 1
名称 通讯地址 楼西厅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司第一大股东股权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外
外其他上市公司 两个以上上市公
持股 5%以上 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17,918,110 股, 变动比例 10.72%。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是否存在持续关
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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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是否存在同业竞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是否存在《收购 是 □ 否
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 不适用
是否已提供《收 是 □ 否 不适用
购办法》第五十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资金来源 不适用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不适用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不适用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高风坤
日期:201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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