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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华:关于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2013-09-05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 联华 *ST 联华 B      编号:临 2013-095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特别提示
    2013年9月5日,合并持有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9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53%的股东何文学和李雪姣,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向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批准公司董事白若熙辞职及补选李晓斌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关于批准公司董事曹轶星辞职及补选郝琼芳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和《关于批准公司董事连建州辞职及补选王爱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函告通知,公司
董事会现将上述三个议案提交公司定于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补充议案一:审议《关于批准公司董事白若熙辞职及补选李晓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拟补选李晓斌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李晓斌的简历如下:
    李晓斌 ,男,44 岁,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副书记;2013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兼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3 年 7 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补充议案二:审议《关于批准公司董事曹轶星辞职及补选郝琼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拟补选郝琼芳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郝琼芳的简历如下:
    郝琼芳,女,31 岁,大学本科学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在北京市食品供应处
34 号供应部(隶属二商集团);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北京二商集团东方友谊食品
配送公司财务部长助理;2010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二商集团东方友谊食品配送公司财务部副
部长。
    补充议案三:审议《关于批准公司董事连建州辞职及补选王爱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拟补选王爱民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爱民的简历如下:
    王爱民,男,49 岁,北京医科大学学士学位。1994 年至 1997 年任巨人集团分公司总
经理;1997 年至 2000 年任巨能集团区域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北京创世未来科技有限公
司经理。


    为进一步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在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将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3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以此
次公告的“附件二”为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地点:上海裕景大饭店(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35 号)

    三、会议审议事项
    经合并以下议案都需经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是否为特别决
 序号                           提 案 内 容
                                                                        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推举刘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否
   2       审议关于推举陈国青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否
   3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否
           审议关于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豁免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
   4                                                                         否
           司及其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董事白若熙辞职及补选李晓斌为公司第七届
   5                                                                         否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董事曹轶星辞职及补选郝琼芳为公司第七届
   6                                                                         否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董事连建州辞职及补选王爱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7                                                                         否
           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 1 至提案 3 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的《上海证券报》、香
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案 4 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3 年 9 月 5 日的《上
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议案 5 至议案 7 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本公告中“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特别提示”。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截止 2013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及 2013 年 9 月 10 日登记在册的 B 股股东或
其委托代理人,并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00 之前进入会场并按上述要求完整提供相
关凭证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参会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
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B 股股东需
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B 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证券账户卡、B 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B 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3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0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58 号证大立方大厦 1103 室董事会秘书处
   4、参会人员:
   2013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A 股股东及 2013 年 9 月 10 日登记在册的 B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
人,并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00 之前进入会场并按上述要求完整提供相关凭证的股
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可参加会议。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58 号证大立方大厦 1103 室
   邮     编:200127
   联系电话:021-61639685
   传     真:021-61639683
   联 系 人:高伟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5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投票方式:网络投票制)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推举刘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推举陈国青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豁免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
5、关于批准公司董事白若熙辞职及补选李晓斌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
6、关于批准公司董事曹轶星辞职及补选郝琼芳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批准公司董事连建州辞职及补选王爱民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会议通知中提案表决采用普通投票制(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
项打“√”),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事项
   如下:
   1、投票时间为:2013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总提案数:7 个
   3、投票流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投票股东
                738617                  联华投票              7           A 股股东
                938913                  联华投票              7           B 股股东
   4、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 7
        1-7 号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项议案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推举刘军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

            2            关于推举陈国青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00

            3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00

                         关于甘肃华夏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豁免甘肃华夏投
            4                                                                   4.00
                         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赠送资产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董事白若熙辞职及补选李晓斌为公
            5                                                                   5.00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董事曹轶星辞职及补选郝琼芳为公
            6                                                                   6.00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董事连建州辞职及补选王爱民为公
            7                                                                   7.00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
报,对该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
表决或者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
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