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华:关于太原大华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讼情况的公告2013-10-22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 联华 *ST 联华 B 公告编号:2013-108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原大华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从重组方了解到,太原大华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华荣公司”)就与山西省冶金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山西省国新
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股权纠纷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将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现为国有独资公司国
新能源的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500 万元,其中,发起人之一的国有企业
冶金公司出资 500 万。2007 年 8 月,根据国有资本控股山西天然气的政策要求,
山西省乡镇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镇煤运”,该公司于 2008 年 6
月更名为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冶金公司所持山西天然气全部
股份,冶金公司不再持有山西天然气股权。随后,山西天然气经过两次增资,注
册资本已由 5500 万元增加到 4 亿元。
大华荣公司认为,在山西天然气筹建过程中冶金公司出资的 500 万元中有
50 万元系由其出资。据此,大华荣公司以国新能源、冶金公司为被告,以山西
天然气为第三人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四项诉讼请求:1、确认
被告国新能源代原告持有山西天然气 0.91%的股份;2、判决被告国新能源按照
第三人山西天然气历次增资时各股东认购股份的同等价格收取原告应支付的增
资款 314 万元;3、判决第三人将原告载入股东名册,并在工商管理部门将原告
登记为第三人股东;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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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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