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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2-12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 联华 *ST 联华 B   编号:2014-012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2014年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100号上海淳大万丽酒

店四楼莱茵厅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军提议召开并召集、主持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其中,兰旭董事委托陈国青董事

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凌人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凌人枫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凌人枫先生简历如下:

    凌人枫,男,45 岁,大学本科学历,工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经济师。

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处

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2008 年 12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处处长;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09 年 10 月至今,任山

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选举李晓斌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李晓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根据《公司章程》一百零七条规定,选举李晓斌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李晓斌先生简历如下:

    李晓斌,男,44 岁,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山西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副书记;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3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山西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3 年 7 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2013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实际需要,现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刘军、梁谢虎;独立董事:

朱少平;召集人:刘军。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董事:凌人枫;独立董事:

高慧、张康宁;召集人:高慧。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调整为:董事:梁谢虎;独立董事:高慧、

潘一欢;召集人:高慧。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李晓斌;独立董事:潘一

欢、高慧;召集人:潘一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批准公司总经理高伟辞职及聘请凌人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接受高伟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刘军先生提名,聘

请公司董事凌人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凌人枫先生简历如下:

    凌人枫,男,45 岁,大学本科学历,工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经济师。

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处

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2008 年 12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处处长;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09 年 10 月至今,任山

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凌人枫先生提名,聘请陈国青、刘联涛、高伟、许瑞斌、王

弘臻为公司副总经理。

    4.1 聘请陈国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陈国青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国青,男,33 岁,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山西省

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战略规划处处长;2012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工程师,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 年 12 月 13 日至今,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9 月至今任上

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 聘请刘联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联涛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联涛,男,43 岁,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 12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山西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山西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任山西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2 月 13 日至今,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 聘请高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高伟女士的简历如下:

    高伟,女,43 岁,大学本科,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2006 年 11 月至 2009

月 8 日,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办主任、财务处副处长;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市筹备办公室主

任;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 聘请许瑞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许瑞斌先生的简历如下:

    许瑞斌,男,33 岁,大学专科学历,物流师。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8 月,
任大同亿鑫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09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工作处科员,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工作处副处长;2012 年 8 月

至今,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

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社团工作处处

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 聘请王弘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王弘臻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弘臻,男,31 岁,大学本科学历。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山西国

际电力集团房地产公司发展总监;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

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工作处副处长;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山西省

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工作处副处长,集团团委书记;2012 年 8 月 2013

年 7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2 月 13 日至今任山西天然气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关于聘请王树花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请王树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王树花女士的简历如下:

    王树花,女,41 岁,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审计

师。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职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山西燃气产业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12 月 13 日至今,

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六: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秘书高伟辞职及聘请张帆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董事会接受高伟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刘军先生提名,聘

请张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帆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帆,男,37 岁,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6 月,

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部经理;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工作部经理;2013 年

12 月 13 日至今,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工作部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七: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框架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运营情况,对组织结构框架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设证券事务

部,财务管理部,行政人事部,投资规划部,审计法务部,运营安全部等六个职

能部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共发行了3000万股股份,全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该部分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9,303.7466万股。因此,公司

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6,303.7466万元增加至59,303.7466万元。

    故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第六条:

    原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3,037,466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3,037,466元。”

    第十九条:

    原章程:“公司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为56,303.7466万股,其中人民币普通

股49,847.9066万股(占总股本的88.5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6,455.84万

股(占总股本的11.47%)”

    现修订为:“公司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为59,303.7466万股,其中人民币普

通股52,847.9066万股(占总股本的89.11%),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6,455.84

万股(占总股本的10.88%)”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