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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信息化系统的独立意见2015-10-2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信息化系统的
                             独立意见


    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下属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信息化系统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充分了解和认真讨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拟与

其他三家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共同投资新办公区域信息化系统,该项目通过公开

招标选定总承包方后,各家单位与中标方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订了协

议;合同实际金额以最终中标价格为准,公平合理;各单位拟按照所占用楼层占

标准层的比例承担相应的建设费用,符合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

常运行。

    2、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信息化系统的议

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合理,符合公

平、公正和公开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丁宝山   潘一欢   高慧   张康宁




                                                      201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