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04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5-06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
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
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关于用 2015 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全
部到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监事
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预先已偿还银
行贷款的自筹资金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实际投入时间
偿还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中信银
1 10,000.00 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
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贷款
偿还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中国民
2 1,000.00 2015年10月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贷款
偿还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晋商银
3 20,000.00 2015年8月
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泽支行贷款
偿还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渤海银
4 40,000.00 2015年6月
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贷款
偿还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
5 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 10,000.00 2015年6月
有限公司委托银行贷款
6 偿还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 10,000.00 2015年7月
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委托银行贷款
合计 91,000.0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了《关于山西省
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6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