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6-04-12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6-01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8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发行不
超过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拓宽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
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
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山西天然气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
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
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
3、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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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补充山西天然气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山西天然气及下属子公
司银行借款,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山西天然气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
买者除外)。
6、主承销商
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不超过5家承销商组成。
7、发行日期
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
《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山
西天然气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山西天然气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
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
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
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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