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6-12-03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6-04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2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
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
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董事会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
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山西天然气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山西天
然气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山西天然气资金需求情况在
上述范围内确定。
4、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
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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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发行日期: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采取无担保方式。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山西天然气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包括但不
限于:根据山西天然气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
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
及其它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终止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还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
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山西天然气将按照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则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
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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