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6-05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72,932,53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23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基本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013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上海联华合纤 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45号),核准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 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集团”)发 行201,879,760股股份、向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房 产”)发行96,981,453股股份、向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 森物流”)发行96,981,453股股份,合计发行395,842,666股股份,发行价格为8.89 元/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新增的395,842,666股股份已于2013年12 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发生以下变化: 2014年1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 核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45号),公司向孙惠刚、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兴业银行-兴业证券 鑫享天成定增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共赢梧桐树资产管理计划共6家投资者定向发行 总计3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63,037,466股增加为593,037,466股。该30,000,000股限售股已于2015年1月23 日解禁上市流通。 2015年3月30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593,037,466 股 为 基 数 , 用 资 本 公 积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7 股 , 共 转 增 415,126,226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1,008,163,692股。实施完成 后,国新能源集团持股数由201,879,760股增至343,195,592股;宏展房产由 96,981,453股增至164,868,470股;田森物流由96,981,453股增至164,868,470 股。 2015年12月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0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 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7号),公 司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诚鼎扬 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诚鼎德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德同 诚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5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76,500,000股A 股股票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1,008,163,692股增加为1,084,663,692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产、田森物流针对本次限售 股上市流通做出了相关承诺,具体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013年7月2日, 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产、田森物流承诺其通过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认购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 交易。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产、田森物流已经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利润补偿的承诺 根据公司和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产及田森物流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产及田森物流承诺若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2013年年 末、2014年年末及2015年年末累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低于30,083.77万元、71,241.45万元及128,513.97万元时,公司有权以 1.00元价格回购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产及田森物流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 的部分或全部股份。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利 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093号),山西天然气 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2,393.79万元、43,475.11万元及 55,727.61万元,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累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393.79万元、75,868.90万元及131,596.51万 元,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产及田森物流对置入资产2013年度、 2014年度及2015 年度利润承诺实际实现。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内严格履行上述相关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及承办人变更情况 公司2013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4年1 月完成,公司聘请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作为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2月,公司就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担任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 机构。 鉴于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已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公司即时终止与海际证券签订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际大和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持续督导协议》,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新聘请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承接。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中金公司认为: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国新能源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 定和承诺。 中金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72,932,5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04%;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量 (股)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 1 343,195,592 31.64% 343,195,592 0 团有限公司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 2 164,868,470 15.20% 164,868,470 0 有限公司 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 3 164,868,470 15.20% 164,868,470 0 有限公司 合计 672,932,532 62.04% 672,932,532 0 备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43,195,592 -343,195,592 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29,736,940 -329,736,940 0 有限售条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件的流通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76,500,000 0 76,500,000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49,432,532 -672,932,532 76,500,000 A股 225,481,812 672,932,532 898,414,344 无限售条 B股 109,749,348 0 109,749,348 件的流通 H股 股份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35,231,160 672,932,532 1,008,163,692 股份总额 - 1,084,663,692 0 1,084,663,692 九、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