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深入核实,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签名:丁宝山 潘一欢 高慧 张康宁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