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19-02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
见。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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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
整,并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
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
“再平衡”机制。公司按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
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
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
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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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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