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2-04-19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2022-01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4 月 18 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
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短
期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365
天。
(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偿还银行借
款,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五)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1
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六)发行日期: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并调整本
次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方案细节,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短期融资券
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
(三)如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其他监管机构、主管部门、交易场所对本
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四)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五)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短期融资券办理结
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