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说明2022-04-1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说明
2022 年 4 月 18 日,《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全体委员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是一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资格和条件,具备充分的财务经验与能力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公司自 2018 年
与大华会计师事合作以来,配合默契、互相信任,建立了友好的工作关系,认可
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认为其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出具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所以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樊燕萍 申长平 杨广玉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