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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04-28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0

    年4 月2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茂菁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 人,实际参会董事8 人,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通过本议

    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认定,本公司2009 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利润2353.48 万元,公司本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115442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10 年业务安排,公司拟以2009 年末

    的股份总数352,142,109 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为 0.3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564,263.2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4,875,736.73 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请2010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 年

    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 年度审计

    费用50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2010 年度审计费用

    50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增加曲明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等规定,经

    推举,拟增加曲明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曲明光先生简历附后),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增加李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等规定,经

    推举,拟增加李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李振华先生简历附后),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3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增加邓传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等规定,经

    推举,拟增加邓传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邓传洲先生简历附

    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根据2009 年6 月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原章程 修改后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

    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

    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

    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叁亿贰仟零壹拾贰万玖仟壹佰

    玖拾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伍仟

    贰佰壹拾肆万贰仟壹佰零玖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52,142,1094

    320,129,190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2)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

    做出如下修订:

    原章程 修改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3)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涉及工商等行政变更的相关手续,由本

    公司负责办理。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

    11、关于制定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

    12、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

    1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5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

    14、《公司200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

    15、关于《200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10 年度工作计划》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

    16、关于《200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专项奖励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

    案。

    17、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全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

    议案。

    18、召开股东大会事项

    根据2010 年4 月27 日董事会决议,现将公司召开2009 年度股

    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0 年5 月26 日(星期三)上午 9:30

    二、 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 号上海影城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6

    3、审议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聘请2010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加曲明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李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加邓传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 年5 月19 日(星期三)下午3:00 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有效持

    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出席者持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

    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登记时间:2010 年5 月24 日(星期一) 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6:00

    登记地点:上海市仙霞路8 号29 楼天宸股份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办理登记后,凭公司发给的会议出席通知参加股东大会。

    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上海市仙霞路8 号29 楼7

    邮 编:200336

    联 系 人:许先生、傅小姐

    联系电话:021-62782233

    传 真:021-62789070

    七、其它事宜:

    会期半天,会议从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出席会议者,其

    交通、食宿自理。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

    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股东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 月29 日8

    附: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

    曲明光 男 1949 年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重点建设指挥部办公

    室副主任,北京金融街建设开发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京市西

    城区政协常委。2000 年-2008 年,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09 年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振华 男 1971 年12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房地产

    估价师、国际项目管理师。历任第一中国房地产发展集团、麦格

    理房地产资本投资经理,仲盛集团董事长助理。2008 年6 月至今,

    担任本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

    邓传洲 男 1968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国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副总监,公司副总裁兼厦门华侨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总裁助理。现任上

    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天建

    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邓传洲先生为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

    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市天

    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市天宸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市天宸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存在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

    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

    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

    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 年 4 月27 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邓传洲,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市

    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市天宸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

    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

    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

    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

    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

    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

    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

    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

    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声明人:邓传洲

    (签名)

    2010 年 4 月 27 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我们作为天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

    核实和落实,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除房地产行业正常经营所涉阶段

    性按揭担保外,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而且被担保单位均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与“通知”精神相违背的对外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

    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杨良骐、杨钢、谢晓云

    2010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