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4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 2014-01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
履行》的规定及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
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对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
了专项自查。现将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背景 期限 情况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对天宸股份的控制地
位及影响谋求天宸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叶立培先生
和叶茂菁先生以任何形式享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及其子公
司中的任何一家或数家(以下简称“叶氏公司”)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对天宸股份的控制地位及影响 2011 年 4 按承诺
长期
谋求与天宸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如果确属需要, 月 30 日 履行
叶氏公司与天宸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进
公司实际 行,保证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天宸股份利益的行
控制人
公司实 为;(4)保证不会以侵占天宸股份利益为目的,与天宸股
(叶立
际控制 份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培、叶茂
人变更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在叶立培先生和叶茂
菁)及其
关联方 菁先生作为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叶氏公司将不控
股中国国内其他任何主业为房地产业的 A 股上市公司;(2)
在叶立培先生和叶茂菁先生作为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
2011 年 4 按承诺
间,如在中国国内任何天宸股份已有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城 长期
月 30 日 履行
市或地区中,叶氏公司寻找到任何拟控制且符合天宸股份
整体发展规划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将事先通知天宸股
份,天宸股份有权优先考虑与叶氏公司合作投资该项目;
(3)在叶立培先生和叶茂菁先生作为天宸股份的实际控制
人期间,如天宸股份有意向与叶氏公司共同投资某一房地
产项目并还有其他主体有意向与叶氏公司共同投资同一房
地产投资项目时,则在同等条件下,叶氏公司将优先选择
与天宸股份共同投资,但叶氏公司有权选择不投资该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经自查,公司和承诺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
指引》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的承诺等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