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14-05-29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2014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5%股权及相关
资产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以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将参股子公司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冀圣公司”)25.5%股权及相关资产转让给上海宇生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转让价格是以冀圣公司截至 2013年11月30日经审计评估的
资产为基础,参考其经营现状、后续发展潜力等因素,通过双方协商
确定,转让价格合理。
    2、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仅为天宸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冀圣公司股权及资

产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建华      杨   钢

                                      黄   勇     文东华



                                       2014 年 5 月 28 日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