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现发表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情况。 独立董事: 孙盛良 文东华 贾 岭 陆 韧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