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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5-1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
提名的陈治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
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2、经审查,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和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形。
       3、同意提名陈治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名:




              孙盛良                         文东华




              贾   岭                        陆    韧




                                              2016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