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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委托理财公告2016-07-07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 临2016-031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21 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购
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
理财产品”,期限 21 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2.95%。
   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
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并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并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平安银行上海徐家
汇支行,该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为保本浮
动收益型产品,期限 21 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2.95%。
   (二)产品说明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资金保管
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
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
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
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投资种类及投资
比例为:现金 0-20%;货币市场工具 10-100%;债券资产 0-90%。
   平安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在不对客户实质性权益产生重
大影响且按约公告的前提下,对该产品的投资种类和投资比例进行调
整。投资者若对此有异议,可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提前
赎回该理财产品的相关手续。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的视同无
异议,继续持有本产品。该理财产品在理财期间不开放赎回,理财产
品在每个理财期到期日或实际终止日时一次兑付。
   提前/延期终止权利,在理财产品到期前,投资者无提前/延期终
止权,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并
影响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以及其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需要提
前/延期终止本产品的情况时,平安银行有提前/延期终止权。如果平
安银行提前/延期终止本产品,平安银行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投资
者,并在提前/延期终止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本金和
收益,理财收益按实际期限计算。暂停认购和赎回权利,理财产品发
行或者开放期间,如果所投资的资产发生变化,导致预期募集的资金
多于投资需要,或者其他平安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发行规模的因素,
平安银行有权暂停投资者认购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到期时,如果若因
市场极端情况或相关的法律、政策变动,导致使资产组合无法支付客
户赎回申请,平安银行有权暂停投资者的到期赎回。
   (三)风险控制分析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为一级(低)风险,该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不保
证理财收益。
   本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相关风控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独立董事已在上述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
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 10,950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