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1-10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7 年 1 月 18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文件目录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目录
一、 大会会议议程 3
二、 大会会议须知 4
三、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7
四、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11
五、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3
六、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七、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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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7 年 1 月 18 日 下午 14:00
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大会程序:
一、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二、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会 议 议 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选举叶茂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选举景卫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选举沈建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 选举杨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 选举芮友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 选举朱颖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 选举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 选举贾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选举姜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陈治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选举宋德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4 选举李维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5 选举江雁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6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三、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现场会议投票表决、计票
五、股东发言
六、大会发言解答
七、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由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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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此次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本次大会现场会议所有的议案均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每项表决应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
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计为“弃权”;表决请以“√”符号填入空栏内;每张表决票务
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
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
超过五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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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东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
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
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如需提前离开会场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应将表决票提交给大会秘书处。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
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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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产生新一届(第
八届)董事会,现提出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定董事为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
经公司各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提交
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届董事会提名叶茂菁、
景卫平、沈建厅、杨钢、芮友仁、朱颖锋、冀爱平、贾岭、姜立军、
陈治东、宋德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
贾岭、姜立军、陈治东和宋德亮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根据上述内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第 1 至第 12 项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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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茂菁 男 1971 年出生,大学学士,澳大利亚籍。现任上海
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莘盛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景卫平 男 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现任上海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2015 年 5 月 20 日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沈建厅 男 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上海市
星火农场星宇副食品公司经理、上海农工商集团星火总公司副总经理、
光明食品集团五四总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上海牛奶(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芮友仁 男 1938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享受上海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上海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上海
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杨 钢 男 1958 年出生,大学本科,三级律师。曾任上海市
国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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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朱颖锋 男 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自 2010 年
1 月起至今,先后担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投资总监、公司副总裁。
冀爱萍 女 1973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2011
年 7 月起在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2014 年 9 月起担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 岭 男 197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麦格理房地产
资本(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高级经理,仲盛房地产(上海)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星峰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5 月 20 日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治东 男 1950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任复旦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ICSID)仲裁员,韩国仲裁院、中国-非洲联合仲裁约翰内斯堡中心、
华南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上海仲裁委员会等多家机构
仲裁员。2016 年 5 月 27 日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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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姜立军 男 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新
加坡中远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宋德亮 男 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副教授。
历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项目经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金融
部项目经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
授,审计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重庆迪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博创科技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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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届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产生新一届
(第九届)监事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
名李维琰、江雁宾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上述内容,提请各位股东审议第 13 至第 15 项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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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维琰 女 1951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上海莘盛发展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仲盛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监事。
江雁宾 男 1980 年出生,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
大学软件工程本科毕业。曾任 NDD 集团副总裁,仲盛集团仲盛能源副
总裁,仲益控股集团业务拓展部总监,仲诺金服常务董事。现任上海
元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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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住所拟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康士路
17 号”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067 号 29 楼”,《公司章程》
中有关公司住所的条款亦随之修订。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此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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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有关文
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中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已于 2016 年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原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的登记手续,对《公司
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2、由于变更公司住所,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的文
件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4、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涉及工商等行政变更的相关手续,授权由
本公司负责办理。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沪农委(92)第
公司经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沪农委(92) 107 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
第 107 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业执照号:3100001000311。
执照,营业执照号:3100001000311。 自 2016 年 3 月 7 日起,公司营业执照号
变 更 为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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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91310000132210173W。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
士路 17 号 西路 2067 号 29 楼
邮政编码:201315 邮政编码:200336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
意、反对或弃权。 反对或弃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
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的意思表示进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
行申报除外。 照实际持有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申报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此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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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16]22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一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第五十一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
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 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
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的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
意思表示进行申报除外。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申报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此议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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