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委托理财公告2017-01-24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 临2017-00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35 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上海
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期限 35 天,预期
净年化收益率 3.75%。
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购
买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并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
滚动使用。并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
二、理财产品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徐汇支行,该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理财产品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为保本保
收益型产品,期限 35 天,预期净年化收益率 3.75%。
(二)产品说明
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将全部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存款
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资产支持证券、存款、借款、现
金、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券商、保险、基金等)、保险公司债权
投资计划(平安-北京不动产(二期)(融资主体: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
中心,到期日 2020/5/10),平安-大唐龙滩(融资主体:大唐山东发电
有限公司,到期日 2023/4/9),平安-甘肃公投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主体: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日 2024/12/31),平安-贵
阳土储债权投资计划(二期)融资主体: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
到期日 2025/9/17),平安-华能集团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主体:中国华
能集团公司,到期日 2025/12/17),人寿南昌市政债权计划(融资主体: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到期日 2022/4/14),人寿资产-
南京河西(融资主体: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到期日 2018/3/28),太平洋-中建七局债权投资计划(融
资主体: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到期日 2022/6/19),太平洋资
产—重庆轨道(融资主体: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到期日 2023/7/30),太平资产—南水北调(融资主体:国务院南水北调
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到期日 2020/6/30),太平资产—中广核(融资
主体: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到期日 2022/12/1),泰康-大新华雅秀
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主体:上海大新华雅秀投资有限公司,
到期日 2023/10/8),新华-苏州高新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主体: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到期日 2022/2/10),以上项目到期收
益分配方式均为:到期按实际持有本金分配收益)等,获得持有期间收
益。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债券、回购、拆借、存
款、借款、现金、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券商、保险、基金等)、
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等投资品的比例为 30%(含)-100%,资产支
持证券等其它各类资产比例不超过 70%(不含)。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上海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在上述投资范
围和比例内调整具体投资品,此种情况下上海银行无需进行信息披露,
客户不可提前赎回,但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海银行将根据市场
情况对产品进行持续地资产运作,因资产运作需要将可能造成若干类别
资产投资金额占总资产金额比例超出该类资产约定的投资比例。如客户
对此有异议,可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当日网点营业时间内提出,上海银行
将及时将认购资金返还客户,如未在此期限内提出,则视为同意因资产
运作需要而造成的该期产品在存续期间的上述投资比例偏离。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为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本产品经上海银行理财产品内部评级,评级结果
为极低风险产品(一级风险),本金损失及参考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本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
司相关风控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
董事已在上述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16,950 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