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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借款终止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11-21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9-02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借款终止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股东借款总计 42,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5 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7.5%。现经各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股东借款协议一事,达成一致并签
署《借款终止协议》,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终止上述《借款协议书》。
    ● 本次借款终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叶茂菁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南方
综合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健康”、“借款方”)项
目建设工作正常推进,本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科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迅投资”)、关联方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峰盈”)(合称“出借方”)签署了《借款协议书》,按出借
方各自在借款方中的持股比例,向借款方提供股东借款共计 42,500
万元,借款期限五年,年利率 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及 2018 年 10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0、
临 2018-027)。
    现经各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股东借款协议一事,达成一致并签署
《借款终止协议》,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终止上述《借款协议书》。
    至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
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
    科迅投资法定代表人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茂菁,因此,
科迅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例规定,上
海峰盈法定代表人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因此上海峰盈为本
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科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新闵路 528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茂菁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06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财务顾
问,电脑软件,电子元器材,普通机械,建筑装潢材料,纺织品原料
(除棉花),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 9138 号 1 幢 8 层 F 区 823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LI HENG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会务
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劳
防用品(除特种用品)、卫生洁具、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监控、
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终止协议的原因和情况
    为进一步保证天宸健康项目顺利开发,经公司与关联方友好协商,
就终止《借款协议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应的《借款终止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出借方与借款方一致同意,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即行终
止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签订的《借款协议书》。
    2、出借方与借款方同意在《借款协议书》终止后,就上述协议
中所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一并终止。
    3、出借方与借款方一致同意在《借款协议书》终止后,借款方
所欠本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 36125 万元,利息人民币 25,015,325.34
元,扣除应向本公司支付 2018 年 11 月 28 日当天利息金额人民币
74,229.45 元之外,合计金额人民币 386,191,095.89 元转为本公司
对天宸健康的新增注册资本。
    借款方所欠科迅投资借款本金人民币 3506.25 万元,利息人民币
2,463,981.17 元,扣除应向科迅投资支付 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六天利息金额人民币 43,227.74 元之外,合计金额人民
币 37,483,253.43 元转为科迅投资对天宸健康的新增注册资本。
    借款方所欠上海峰盈借款本金人民币 2868.75 万元,利息人民币
1,980,616.43 元,合计人民币 30,668,116.43 元转为上海峰盈对天
宸健康的新增注册资本。
    4、出借方与借款方无其它争议。
    5、《借款终止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并获得各自董事会(如需)、
股东会(如需)授权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为顺利开发建设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健
康”)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地块,经公司与关联方友好协商,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终止各方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签订的《借款协
议书》并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各自按持股比例向天宸健康增资,新增注
册资本共计人民币 454,342,465.75 元。因科迅投资法定代表人为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叶茂菁,上海峰盈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有关联关系,因此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该
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
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对公司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确认,并就上述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
和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确认,并就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和合
理性作了认真审核。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已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在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文
件后,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规则,方案合理、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平
合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4)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其中关联董事叶茂菁回避此项表决,实际
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共 8 名。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情况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
各方协商一致,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该终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损害公司
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