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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7-29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0 年 8 月 6 日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目录


一、 大会会议议程   ………………………………………3

二、 大会会议须知   ………………………………………4

三、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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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 下午 14:30
    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大会程序:
    一、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二、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会 议 议 案
1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三、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股东发言
    五、大会发言解答
    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计票
    七、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由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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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此次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本次大会现场会议所有的议案均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每项表决应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
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计为“弃权”;表决请以“√”符号填入空栏内;每张表决票务
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
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
超过五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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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
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
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如需提前离开会场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应将表决票提交给大会秘书处。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
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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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
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为实现公司主业的确立和聚焦,
提高资产流动性,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开发项目资金筹备,公司
将择机出售所持有的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控
股”,证券代码:600606)的股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处置上述金融资产,授权处置的股
份数不超过 100,000,000 股。
    本着审慎决策的原则,将由公司董事会监督本次处置金融资产的
进度,公司也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3、
临 2020-024、临 2020-025)。
    上述处置金融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处置金融资产的
交易金额可能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本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标的情况
    绿地控股于2015年上市,现总股本为12,168,154,400股,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公司现持有绿地控股278,343,754股,持股比例为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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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
规划、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争取实现公
司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将根据此次处置金融资产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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