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1-01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
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
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
容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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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
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是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
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
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
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
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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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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