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7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
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魏波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李维琰女士已辞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之职,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
推荐,现同意提名魏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任期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26。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治理,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
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
任险”)。
公司监事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
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
行使监督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25。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附:
候选人简历
魏波 男 1976 年 1 月出生,会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现任上海莘盛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仲盛集团财
务部总经理。曾担任上海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上海
深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
监、风险控制部总监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