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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1-10-11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
                       暨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20       天宸股份           2021/10/13



二、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延期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原益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84%股份的股东上海原益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收到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上海原益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1 年
年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一)》和《关于增加 2021 年年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函(二)》,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提请选举徐权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2)
《关于提请选举朱农飞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另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规定,上海原益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26,378,505 股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提案人有权利于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书面递交临时提案,上述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
范围,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决定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第十届董事、独立
董事,相关选举方式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46 及附件 2。
    因公司会议筹备及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下
午 14:30 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4. 因公司会议筹备及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下
午 14:30 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长宁区延安西路 2099 号 上海扬子江丽笙精选酒店 3 楼多功
   能厅 6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和 2021 年 10 月 11 日刊登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号                          议案名称                            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     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叶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     关于选举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的议案               √
  5     关于选举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关于选举徐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7    关于选举朱农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5 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内容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议案 6-7 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 至议案 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
费用自理。
(二)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8 号 29 楼天宸股份
       公司联系电话:021-62782233    联系传真:021-62789070
       联系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33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2
        案

        关于选举叶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3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
   4
        事会董的议案

        关于选举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5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徐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6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朱农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7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董事的方式说明

    1、董事的当选方式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得
票数较多的前 2 名(含第 2 名)董事候选人当选。


    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
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得票数较多的 1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当选。


    2、得票数相同情况下的当选方式。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人数内,当出
现同意票的得票数完全相同的两个或多个候选人时,将该两个或多个候选人按
反对票的得票数再次进行排序,反对票较少的候选人当选。若同意票、反对票
的得票数完全相同时,进一步按弃权票的得票数进行排序,弃权票较少的候选
人当选。若出现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得票数完全相同导致无法排序的,视
作该两个或多个候选人均未能当选。


    3、按上述方式选举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人数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