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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11-1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1 年 11 月 26 日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目录


一、 大会会议议程       ………………………………………3

二、 大会会议须知       ………………………………………4

三、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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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下午 14:30
会议地点:上海市仙霞路 8 号 29 楼 天宸股份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大会程序:
一、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二、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会 议 议 案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三、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股东发言
五、大会发言解答
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计票
七、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由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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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此次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本次大会现场会议所有的议案均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每项表决应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写
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
果计为“弃权”;表决请以“√”符号填入空栏内;每张表决票务必在
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
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
超过五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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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
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
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如需提前离开会场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应将表决票提交给大会秘书处。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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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宸健康”或“控股子公司”)为满足“银都路 2889 号”(原
上海宸南大酒店)装修改造项目,后续作为康复医院经营场所所需,
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并将天宸健康持有的位于银都路 2889 号
【产证编号: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 060536 号】抵押给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终的贷款额度及期限将以天宸健康
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临 2021-050)。
    根据银行要求,公司作为天宸健康的控股股东,拟为上述贷款授
信额度内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天宸健
康的其他股东将按各自持股比例(共计 15%)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天宸健康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科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迅投资”)、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峰盈”)共同投资的公司。公司本次向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的天宸健康提供大于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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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回避本议案表决,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 2889 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VINCENT MAO GING YE(叶茂菁)
    注册资本:130,5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 年 05 月 04 日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医院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物印刷、出版
物经营,软件开发,停车场(库)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
室内外装潢,物业服务,实业投资,人才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文化
艺术交流与策划,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从事健康科技、计
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公司的股权比例
    本公司持有天宸健康 85%股份,科迅投资持有天宸健康 8.25%股
份,上海峰盈持有天宸健康 6.75%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科迅投资及上海峰盈为本
公司关联法人。
    (三)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1.1.1—2021.9.30            2020 年度
     天宸健康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4,705,767.07   622,252,556.30
 负债总额                                      7,476,553.78    20,526,206.82
                                                                      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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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7,476,553.78    20,526,206.82
 净资产                                      897,229,213.29   601,726,349.48
 营业收入                                        759,752.97       245,316.14
 净利润                                       -5,154,670.44   -13,511,261.61
    三、拟签订担保/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对象: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等
    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
主要条款以之后签署的内容为准。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事项尚未发生,
担保/反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
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目的和风险
    公司为天宸健康的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推进该物业改造进程。
天宸健康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力,本次担保风
险可控。
    公司为天宸健康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时,天宸健康其他股
东将按各自持股比例(共计 15%)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控制公司
对外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
保。
    六、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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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贷款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承诺函、协议等文件。
    七、董事会意见
    1、此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贷款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其尽快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
资金,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
被担保方具备偿还相关贷款能力。因银行对本次贷款事项的担保要求,
公司为上述贷款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保证。天宸健康的其他股东将按各自持股比例(共计 15%)向
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
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接获公司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宸
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健康”或“控股子公司”)为满足
“银都路 2889 号” (原上海宸南大酒店)装修改造项目,后续作为
康复医院经营场所所需,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并将天宸健康持有
的位于银都路 2889 号【产证编号: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 060536
号】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终的贷款额度及
期限将以天宸健康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银行要求,公司作为天宸健康的控股股东,拟为上述贷款授
信额度内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天宸健
康的其他股东将按各自持股比例(共计 15%)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天宸健康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科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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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天宸健康提供大于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构成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该
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认为本次
公司为天宸健康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是基于控股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
满足其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等方面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天宸健康的其
他股东同意将按各自持股比例(共计 15%)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有
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本次担保事项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就
上述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和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确认,并就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和合
理性作了认真审核。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
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在认真审核上述交
易的有关文件后,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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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合理、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平
合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4)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议案关联股东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成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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