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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上午采用视频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会表决 3 人。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
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
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 2021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3,065,844.74 元,母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79,708,473.66 元。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6,677,11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7,767,241.22 元。
    公司监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一至四项目议案均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规
则的相关要求,即“公司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但净利润为正值的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其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情况符合上述规定情形,
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1 年度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对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