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
换资金总额为699,055,752.1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
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142,048,5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6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718,765,41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99,055,752.14元。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12月13日,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金额(元)
1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2010000100000396221 702,003,800.64
注:表格中存储金额为截至2018年12月13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扣除。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拟将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收购原 IAC 集团之软饰件及声学元件业务相关资
1 205,504.50 199,488.72
产(Auria 公司 70%股权)
合计 205,504.50 199,488.72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
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99,055,752.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
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金额合计2,055,045,032.18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99,055,752.14元,
拟置换金额为699,055,752.14元,不足部分仍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收购原 IAC 集团之软饰件及声学元件业
1 2,055,045,032.18 699,055,752.14
务相关资产(Auria 公司 70%股权)
合计 2,055,045,032.18 699,055,752.14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2,055,045,032.1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
了《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16006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
了核验。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99,055,752.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699,055,752.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计师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投入自筹资金的信息披露文
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6006
号)、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申达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申达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16006
号)。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目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