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55,687,394 股 发行价格:3.40 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认购股票数量 认购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1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255,687,394 869,337,139.60 36 合计 255,687,394 869,337,139.60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海申达(集 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 部以现金支付。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 2021 年 2 月 18 日,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股份”、“公 司”、“本公司”、“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 案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最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上限(即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55,687,394 股)。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1 年 3 月 2 日,国家出资企业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东方国际经[2021]31 号)。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申达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3 号)。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255,687,394 股 3、发行价格:人民币 3.40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69,337,139.60 元 2 5、发行费用:人民币 5,579,836.38 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63,757,303.22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2021 年 7 月 20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指定收款账户 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1 年 7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 第 07090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止,海通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 专用账户已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869,337,139.60 元。 2、2021 年 7 月 21 日,海通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付至发 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验资。2021 年 7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02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 止 ,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69,337,139.6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1,000,000.00 元、 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579,836.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3,757,303.22 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 255,687,394.00 元,增加资本溢价 608,069,909.22 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 1,107,978,710.00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了发行人董事会、国家出资企业、股东大会的批 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3 2、本次非公开发行严格按照《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要求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发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发行的认购对象申达集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 次发行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其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 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 本次认购的情形; 4、本次发行事项均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 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数量和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发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认购对 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申达集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 4 备案程序;认购对象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 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5、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到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缴款通知书》 等法律文书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合法、有效; 6、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认购金额和限售期如下表所示: 认购股票数量 认购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1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255,687,394 869,337,139.60 36 合计 255,687,394 869,337,139.60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达集团”),申达集团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达 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3620XN 注册资本 84,765.9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叶卫东 5 成立日期 1995年2月27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57号1号楼1楼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经营范围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除专项 规定外),物业管理,商务咨询,停车场(库)经营,房地产 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申达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四)发行对象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发行对象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申达股份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上市公司相关年度 报告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若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 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852,291,316 股。公司前十大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 持股数量 限售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册 股东性质 号 (股) (股) (%) 1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64,826,979 44,134,469 31.07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临港东 2 其他 22,479,966 0 2.64 方君和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 其他 13,383,954 0 1.57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序 持股数量 限售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册 股东性质 号 (股) (股)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 4 国有法人 11,857,707 0 1.39 有限公司 5 叶雪君 境内自然人 10,716,265 0 1.26 6 张煜 境内自然人 8,331,156 0 0.98 7 肖荣英 境内自然人 5,435,400 0 0.64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 8 国有法人 4,171,275 0 0.49 公司 9 傅文淋 境内自然人 3,775,656 0 0.44 10 廖向杰 境内自然人 2,702,000 0 0.32 合计 - 347,680,358 44,134,469 40.8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107,978,710 股, 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限售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册 股东性质 号 (股) (股) (%) 1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0,514,373 299,821,863 46.98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临港东 2 其他 22,479,966 0 2.03 方君和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 其他 13,383,954 0 1.21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 4 国有法人 11,857,707 0 1.07 有限公司 5 叶雪君 境内自然人 10431265 0 0.94 6 张煜 境内自然人 8,331,156 0 0.75 7 傅文淋 境内自然人 3,775,656 0 0.34 8 肖荣英 境内自然人 3,188,600 0 0.29 9 卢宏 境内自然人 2,784,600 0 0.25 10 王桂英 境内自然人 2,767,998 0 0.25 合计 - 599,515,275 299,821,863 54.11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申达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64,826,97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发行后,申达集 团直接持有公司 520,514,37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8%,仍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7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 852,291,316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公司将增加 255,687,394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本次发行 股东类别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808,156,847 94.82 - 808,156,847 72.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134,469 5.18 255,687,394 299,821,863 27.06 合计 852,291,316 100.00 255,687,394 1,107,978,710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降低。与 此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将得到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得以有效提升,资本实力将得 到加强,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险。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 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 (四)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申达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以外,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和其他关 联交易。 8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邢天凌、孔营豪 项目协办人:王会峰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061 (二)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 层 负责人:李强 经办人员:徐晨、高菲、王晨阳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人员:王健、左虹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9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人员:王健、谢乐园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202 号)。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