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申达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已连续多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职责。公司从企业战略发展方向以及境内外资产占比变化等多方面综合考
虑,拟不再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立
信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99 人,注册会计师 977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其中审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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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
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5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56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
业。毕马威华振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齐先生,200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王齐先生 200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14 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司玲玲女士,2013 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司玲玲女士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司玲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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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晓钧先生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是国内排名前四的会计事务所,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拥有
为各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
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
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水
平及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等因素,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总经理分别在不高于 320 万元和 300 万元的范围内与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具
体商议确定 2022 年年报审计费用和 2022 年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注册地为上海,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已为公司连续提供 21 年审计服务,2021 年度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从企业战略发展方向以及境内外资产占比变化
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内部
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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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
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须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的事项。
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毕
马威华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毕
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
求。公司本次改聘毕马威华振为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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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聘
任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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