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0-04-17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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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十 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 ⒛⒛ 年
4月 15日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年 修订 )》 、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公司法 》
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 们事先了解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及确定报酬事项的议案 》的相关内容 ,经 仔细审阅,并 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 ,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在 ⒛19年 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 ,遵 循
了独立、客观 、公正 的执业准则 ,尽 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出 具的审计报告整体
质量合规 。同时 ,鉴 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的 良好专业水准 ,保 证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 ,我 们 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报酬事 项的议案 》 ,续 聘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⒛⒛ 年度的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 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其 ⒛⒛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 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
(以 下无 正 文 )
(本 页无正文 ,为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