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
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统称为“原收入准则”),企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
点的判断标准。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
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
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
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
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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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公司主
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公司联销收入和贸易收入的确认有较大影
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因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所做出的相应
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 新世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新世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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