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新世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1-12-25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了解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继
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的相关内容,经仔细审阅,并基于
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姓 名 李志强 章孝棠 周 颖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